漳州台商投资区劳务派遣专职平安巡防队员第四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5:33:02
为加强平安巡防力量,提高群众安全感,助力平安台商区建设,结合台商区专职平安巡防队员招聘未满的情况,现开展漳州台商投资区劳务派遣专职平安巡防队员第四次招聘工作。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综治中心委托漳州台商投资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4名,工作岗位为专职平安巡防队员。
三、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巡逻防范、维稳处突、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接受指令协助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等。因工作需要,本岗位须值夜班。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本人是漳州生源,或具有漳州市户籍,或子女在台商区就读,或有漳州市购房合同,男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05年9月出生)(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
6.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名时需要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7.学历要求按照《2023年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岗位需求信息表》执行,毕业证书须于2023年7月前取得,放宽学历要求的退役军人需在录取后5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给予解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4号)。
2.联系电话:0596-6790017、0596-6790025,联系人:小颜。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履历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生成注册备案信息的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履历表》。
(四)考试方式及范围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应聘岗位。考生在面试当天,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的比例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持填写完整的《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聘用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原则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3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和内务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培训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
3.凡决定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原则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与第三方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巡防工作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剂,做到爱岗敬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普通队员薪酬待遇参照区公安辅警,人均年度财政性支出6.5万元(含单位五险一金);中队长薪酬待遇人均年度财政性支出7万元(含单位五险一金),中队长和普通队员薪酬,视区公安辅警薪酬待遇变化予以同步调整,具体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巡防大队当中表现良好的中队长以及若干队员,择优按照一定名额转为国企编制,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招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面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因服装采取定制定购模式,新入职人员需每人收取押金500元作为服装采购费。工作时长满足一年之后退还,不足一年,按比例扣除费用。
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平安巡防大队统一面向社会招录巡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2:《漳州台商投资区平安巡防大队招聘巡防队员履历表》
漳州台商投资区综治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