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应届毕业生申请服务就业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5/19 10:26:18
漳台党〔2020〕15号
区各工业企业: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企业和项目复工稳产增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漳台委办〔2020〕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就业,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应届毕业生待遇水平,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就业补助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到我区工业企业服务就业且2020年户口在福建省或2020年毕业于福建省内高校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从2020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申请流程
企业对于新进应届毕业生稳定工作1个月(包含试用期)后,可以向区党群工作部申请补助,每季度一申报,并附以下材料:
①《漳州台商投资区应届毕业生服务就业补助申报审核表》(附件1);
②应届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③应届毕业生工资卡银行流水单;
④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企业营业执照;
⑦劳动合同;
⑧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
⑨福建省应届毕业生户口本原件。
以上⑥-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其中,户口本原件需复印户主页+本人页)。
经党群工作部审核后,确定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青青、王艺红
联系电话:0596-6862325
联系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一楼人才工作站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党群工作部,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在本地服务申请补助(附件表格).docx
2、漳州台商投资区应届毕业生花名册.docx
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